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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B2024-ZC-026 项目名称:城区货车禁行电子警察设备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城区货车禁行电子警察设备维保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供应商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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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972
邮箱:zhangheng@dlzb.com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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