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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最低限价:以返还综合能源管理金的形式,向招标人分享光伏节能产生的收益,最低不低于5元/年/平米×实际安装光伏板的屋顶面积,并采用五档阶段报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位于智能制造、绿色双创等园区,项目的屋顶面积约为198700㎡,装机容量约为20MW。具体规模以项目建成验收后实际并网装机容量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5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中标人,将智能制造、绿色双创等园区屋顶资源共享给中标人。
本项目建设期不超过1年,运营期20+5年。建设期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至全部屋顶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从项目并入电网之日起至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1.6项目实施模式:咸宁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智能制造、绿色双创等园区屋顶资源共享给中标人,中标人向招标人返还综合能源管理金的形式;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由中标人100%独资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中标人利用存量屋顶资源投资建设运营屋顶光伏项目,并取得经营收入,运营期内项目持续运营以及经营期满移交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②未被“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③不得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相关承诺书;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
,请于 2024 年 5月 15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提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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