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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4年青岛地铁13号线公安通信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主要内容:青岛地铁13号线黄岛控制中心、正线23座车站、青岛市地铁公安分局、车辆基地派出所、董家口派出所、灵山卫派出所及区间隧道所属的青岛地铁13号线公安通信系统设备设施维保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请登录)
1.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选取1家中选单位。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1.4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1320707.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身份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财务要求:
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
2.1.3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地铁系统维保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个。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协议须附上与之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发票);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1.4维保团队人员要求:
维保团队人员须设立1名项目负责人,7名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需具有登高证或低压电工证。
注:提供以上人员的清单及证件复印件。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4年青岛地铁13号线公安通信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主要内容:青岛地铁13号线黄岛控制中心、正线23座车站、青岛市地铁公安分局、车辆基地派出所、董家口派出所、灵山卫派出所及区间隧道所属的青岛地铁13号线公安通信系统设备设施维保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请登录)
1.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选取1家中选单位。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1.4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1320707.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身份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财务要求:
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
2.1.3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地铁系统维保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个。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协议须附上与之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发票);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1.4维保团队人员要求:
维保团队人员须设立1名项目负责人,7名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需具有登高证或低压电工证。
注:提供以上人员的清单及证件复印件。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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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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