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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废钢加工配送中心光伏发电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废钢加工配送中心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地点:江苏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
3、招 标 人:江苏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及施工内容:
江苏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废钢配送中心厂房,单个厂房建筑面积1.0万m2,总建筑面积2.0万m2。(以实际设计图纸为准),厂房屋面做光伏发电项目。
投标方负责该项目的建设手续办理、项目融资与投资、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监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检修、相关验收、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EMC);
5、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工程技术协议、招标文件及现场踏勘。包括为达到使用条件的所必须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7、安全要求:
①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了解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防护;
②施工前应与分厂相关部门岗位负责人确认施工要求;
③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等操作规程,并有专人监护;
④现场配备专职安检人员,及时检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做到文明施工。
⑤施工现场产生所有垃圾自行处理;
⑥施工单位承担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⑦安全标准: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8、计划工期:本项目与新建废钢配送中心主体项目无缝对接,其中光伏发电屋面建设部分,必须满足主体项目工期要求,其它部分项目工期:自新建废钢厂房主体完成验收后100个日历日完成施工,并网发电。因招标方原因导致投标方工期迟延除外。
(二)投标人资信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光伏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实缴);投融资和履约能力:具有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和履约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联合体)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含)以上、[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
4、业绩要求:
①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个单体 6MW(含)以上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项目业绩必须包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安装);
②近三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个单体 6MW(含)以上光伏项目设计业绩;
③近三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个单体 6MW(含)以上光伏项目(建设+运维)业绩;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协议,如投标人所提供运维业绩是由第三方承接,须提供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6、投标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
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不得对本工程进行转包。若进行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工程合同,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10、本工程仅允许第一次分包,但是不允许多次分包。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
三、
报名截止日期:5月11日下午5:00
开标时间:暂定5月17日(以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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