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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丰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张承坝上地区(潮滦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承审批字【2022】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丰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张承坝上地区(潮滦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1.2 建设地点:项目涉及将军营镇区域、石人沟乡区域、汤河乡区域、五道营乡区域、小坝子乡区域、选将营乡区域。2.1.3 建设规模:人工造林4万亩、封山育林7万亩、退化林修复4.7万亩。项目总投资72376585.54元。2.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63 个标段。人工造林30个标段(一至三十标段)封山育林6个标段(三十九至四十四标段)退化林修复26个标段(四十五至七十标段)附属设施1个标段(七十一标段)2.1.5 计划工期: 工程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工程管护期限:三年,自2024年4月始至2027年4月止。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此类项目施工经验,具有园林或林业工程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于“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6 08:30至2024-03-22 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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