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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榆城区内涝治理工程(一期)赣榆城区内涝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5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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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城区内涝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以赣行审投【2023】2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请登录)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赣榆区范围内。

        2.1.2、建设规模:在宁海路(义塘路~青年路)段新建方沟,彼此之间连通至东关路(宁海路~深圳路)段新建方沟,入河口处设置节制闸一座。

        2.1.3、最高投标限价:21232663.56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赣榆城区内涝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排水施工项目。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排水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9月-2024年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3月21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日期:2024-03-15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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