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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四电集成项目已由《国铁集团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490号)、《国铁集团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省铁路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建高铁Ⅲ标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金建高铁四电集成项目
新建铁路金华至建德线位于我国浙江省西南部,设计时速250km/h。线路起自沪昆铁路东孝站,利用改建沪昆铁路金华至东孝段,经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建德市,终到杭黄铁路建德站,金华至建德段新建线路正线长64.508km,金华至东孝段利用改建沪昆线正线长7.926km,包括金华地区相关工程。引入金华站右线绕行长3.449km,引入建德站右线绕行长3.648km。
金华地区修建沪昆货运外绕线(另立项),将金华站车辆段、金华东编组站迁出,改建金华普速场为城际场,于金华站城际场东段修建动车存车场,改建既有沪昆下行线,使其尽量并行上行线,改建东孝站,新增沪昆高铁下线径路。金华至东孝段改建沪昆线合计长12.468km(单线)。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21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如采用铁路标准,且列入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专用产品,产品须通过铁路专用产品认证;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8时00分至2024年3月16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
本招标项目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四电集成项目已由《国铁集团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490号)、《国铁集团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金华至建德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省铁路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建高铁Ⅲ标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金建高铁四电集成项目
新建铁路金华至建德线位于我国浙江省西南部,设计时速250km/h。线路起自沪昆铁路东孝站,利用改建沪昆铁路金华至东孝段,经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建德市,终到杭黄铁路建德站,金华至建德段新建线路正线长64.508km,金华至东孝段利用改建沪昆线正线长7.926km,包括金华地区相关工程。引入金华站右线绕行长3.449km,引入建德站右线绕行长3.648km。
金华地区修建沪昆货运外绕线(另立项),将金华站车辆段、金华东编组站迁出,改建金华普速场为城际场,于金华站城际场东段修建动车存车场,改建既有沪昆下行线,使其尽量并行上行线,改建东孝站,新增沪昆高铁下线径路。金华至东孝段改建沪昆线合计长12.468km(单线)。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21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如采用铁路标准,且列入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专用产品,产品须通过铁路专用产品认证;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8时00分至2024年3月16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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