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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涪陵区支行上门收款业务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涪陵区支行上门收款业务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涪陵区支行上门收款业务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采购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涪陵区支行上门收款业务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采购
2.2项目编号:2024-CG-002
2.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区支行上门收款业务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采购,负责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电力”)所辖两个营业厅(太极供电营业厅、南门山供电营业厅)提供上门收款武装押运服务及资金归集服务。
2.4项目期限:签订总价合同。合同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续一年,最多可延续两次。
2.5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中标原则:原则上选择综合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押运、保安从业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纸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止有2个银行业守押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采购订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6廉洁承诺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其他承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8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4日17: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涪陵区支行上门收款业务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涪陵区支行上门收款业务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采购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涪陵区支行上门收款业务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采购
2.2项目编号:2024-CG-002
2.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区支行上门收款业务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采购,负责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电力”)所辖两个营业厅(太极供电营业厅、南门山供电营业厅)提供上门收款武装押运服务及资金归集服务。
2.4项目期限:签订总价合同。合同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续一年,最多可延续两次。
2.5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中标原则:原则上选择综合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押运、保安从业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纸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止有2个银行业守押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采购订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6廉洁承诺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其他承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8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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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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