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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地铁类公网通信覆盖可研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民用通信工程建设需求提资、车站分布系统、隧道分布系统、无线信源设备(RRU)、机房配套、电源配套以及红线内传输光缆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或至可研设计服务相应地铁项目竣工保修期结束,以后到达的为准。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本章1.3条。
1.2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或至可研设计服务相应地铁项目竣工保修期结束,以后到达的为准。
1.3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二
20.4
52.35
青岛地铁8号线支线所在地
标段三
16.9
51.92
青岛地铁7号线二期所在地
标段四
14.3
39.69
青岛地铁6号线二期(南段)所在地
标段五
25.5
29.39
青岛地铁2号线二期(东段)所在地
标段六
9.3
28.38
济南地铁8号线一期所在地
119.1
303.52
/
序号 |
标段 名称 |
所涉及的 主要服务内容 |
线路长度 (公里) |
预算金额 (不含税,万元) |
实施地域 |
1 |
标段一 |
地铁民用通信工程可研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民用通信工程建设需求提资、车站分布系统、隧道分布系统、无线信源设备(RRU)、机房配套、电源配套以及红线内传输光缆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 |
32.8 |
101.79 |
青岛地铁5号线所在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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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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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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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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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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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投标多个标段,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7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述“勘察资质”及“设计资质”的资质要求。
2.6.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
2.6.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之一
标段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标段二至标段六: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
(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7人员要求:投标人至少为所投标段配置1名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或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注册证书;截止2024年3月31日至少有1个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同类工作经验业绩(同类工作经验业绩指轨道交通公网覆盖勘察设计业绩)。
注:
(1)投标人各标段所配备人员不得复用。如出现人员复用情况,标段顺序靠后的复用标段相关人员将不予计取。
(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和2023年12月(含)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本单位。
(3)工作经验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同类工作经验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服务内容页等关键页。若合同中未体现该人员姓名,需同时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以合同签订主体单位为准,部门章不予认可)公章。
2.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轨道交通公网覆盖勘察设计业绩,如对应设计业绩中包含勘察服务内容的,勘察、设计业绩可以同时计算为有效业绩;接受仅提供设计服务的业绩,不接受仅提供勘察服务的业绩。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标段一至标段五)列入青岛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标段六)列入济南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2.11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4.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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