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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24年胜利油田石化总厂210999余热回收系统成套设备招标采购方案余热回收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3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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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胜利油田石化总厂210999余热回收系统成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方案24903051(WZ20240603-2109-5276-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余热回收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余热回收系统w2022049Q235B

        1.00

        包1-1

        2.3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

        3.1.7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180日内完成价款支付。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1.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或成套组装)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10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不低于D级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状态有效,若为外委提供外委厂家认证证书。

        3.1.11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石油化工同等工况下至少2套同类装置(常减压加热炉)的产品供货业绩(热效率达到95%以上),提供合同(采购订单)扫描件、能体现上述参数及工况要求的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的扫描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上传的发票信息)。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12承接上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1份与上述业绩对应产品成功运行一个检修周期(4年)的使用应用证明,内容包括①项目性能报告②现场照片③应用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姓名④加盖最终使用单位的公章。

        3.1.13投标人生产的余热回收及其配套系统必须满足当加热炉燃料气组分波动时总硫含量为30mg/Nm3时,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5mg/Nm3(干基,3%(v)氧含量),提供满足该指标要求的标定数据报告。

        3.1.14投标人承诺若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设备设计图纸等资料。(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1.15投标人须承诺其提供的整套设备于2024年09月30日前送货至胜利油田石化总厂项目现场。(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1.16验收合格条件为: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到达现场后,烟气排放指标满足:颗粒物≤5mg/m3,氮氧化物≤50mg/m3,二氧化硫≤5 mg/m3才能算作验收合格。

        3.1.1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配合用户做好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和数字化交付。

        3.1.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3日8:00时至2024年5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3日09: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日期:2024-05-13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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