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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项目主要是结合信息化工作,做好新时代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和利用信息化手段助力教学培训的工作:一方面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教学培训形式。综合运用音视频、视频录播、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供多样化教学场所,提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的生动性,帮助学员更好理解课程内容,培养学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直面媒体的能力。另一方面,着力提升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保障学员人身安全,建设绿色节能校园。
1.2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平潭综合实验区智慧校园提升工程项目 |
1项 |
(2)技术要求:以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保修期:提供【36】个月保修期,从签署终验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4)★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设计、实施方案的制定。【120】 日内完成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150】日内通过本项目全部初步验收工作。【180】日内通过本项目全部最终验收工作。
(5)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1.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35】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3日12时00分至2024年4月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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