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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判条件
受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综合维修段 委托, (请登录)现就 租赁车辆、机械设备回收整理、运送路料及设备维修等作业项目 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谈判条件。
二.谈判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件2。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资质项目内容具备租赁车辆、机械设备经营资格。
6、参与报价的单位车辆、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相关检测部门,年检有效期内合格、状况良好的车辆、机械设备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行驶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写明联系电话。
7、需开具增值税专用1%发票,(根据国家税率调整政策执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报价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谈判。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5 月 11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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