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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高温转底炉、铝合金快速淬火炉等4台设备大修(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温转底炉、铝合金快速淬火炉等4台设备大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高温转底炉、铝合金快速淬火炉等4台设备大修(第二次)。
设备数量:4台。
★交付期限:自委托人通知之日起120天。
交付地点: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设备基本情况:高温转底炉炉内结构破损,炉底板鼓包变形,旋转机构无法正常运行;炉门升降机构故障,检修口密封性差;炉内保温层、加热元件失效,保温性能较差;炉底冷却系统损坏,不能保证炉体温度要求;控制柜柜体及元器件陈旧老化,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需求。
铝合金快速淬火炉淬火筐及相关挂接机构破损严重,炉门升降系统故障频繁,淬火槽锈蚀严重,控制柜部件老化,存在烧保险现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项目投标报价的30%)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账户证明文件扫描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信息调查表》及《供应商主要股东调查表》,其中《供应商主要股东调查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手写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航发黎明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手写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须提供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等级证明或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不得在中国航发黎明不良供应商名单或设备管护中心不予合作供应商名单内,需提供承诺书;
(7)投标方不得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为本项目的最终承揽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3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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