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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清市第五医院家具家电窗帘等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6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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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五医院家具家电窗帘等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62,699.00元

        采购包1(福清市第五医院家具家电窗帘等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9,83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09,839.00元

        投标保证金: 13,09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5030505-窗帘及类似品

        福清市第五医院窗帘等采购

        1(批)

        窗帘及类似品

        284,517.00

        工业

        1-2

        A05019900-其他家具

        福清市第五医院家具等采购

        1(批)

        家具

        1,025,322.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其他生活用电器):

        采购包预算金额:252,86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52,860.00元

        投标保证金: 2,52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061899-其他生活用电器

        福清市第五医院家电等采购

        1(批)

        其他生活用电器

        252,86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2)关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补充说明: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是指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采购包2: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2)关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补充说明: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是指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5-06 至 2024-05-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5-27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61396434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日期:2024-05-06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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