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id="kuzqv"></p>
    1. <object id="kuzqv"></object>
      1. <td id="kuzqv"></td>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 > 工程招标 > 招标信息
        加入电力网供应商  
        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30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投标截止时间*** 登录后查看资质要求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设置开标提醒 项目进展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招标概要
         

        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昝岗组团市政道路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3〕32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030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片区整体供热(冷)、燃气工程由新区财政提供总投资的30%作为资本金,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直埋部分由政府先行投资,并计入政府应承担部分。其余工程全部为新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昝岗组团。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一标段:E1、E37、E4(N11-N25)、N17、N25路以及1#污水提升泵站。其中,E1路规划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2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744米;E37路规划次干路,道路红线宽28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698米;E4路(N11-N25)规划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2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637米;N17路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18米,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长度163米;N25路规划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2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2931米。1#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占地0.10公顷。工程费约37850万元。

        二标段:E4(N25-N26)、E34、E5、N27、N26路及5号通道拓宽改造工程。其中E4路(N25-N26)规划为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2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1555米;E34路规划为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2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1635米;E5路规划为主干路,道路红线宽44米,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长度579米;N27路规划为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2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402米;N26路规划为主干路,道路红线宽44米,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长度957米。N26路规划敷设综合管廊,两舱,主廊长度约0.96公里。本综合管廊工程仅包含土建、预留预埋及管廊排水部分,廊内管线及附属设备系统不包含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费约46976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1)一标段: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杆柱工程、供水管线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管线工程、供热管线工程、电力通信工程(仅考虑预埋电力排管与预埋通信排管)、昝岗组团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范围内全部外电源工程、临时导改路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绿化养护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环保、疫情防控和环境监理等方面监理。若本工程达到相应规模,需实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则相关费用已由监理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水土保持监理具体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2)二标段: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杆柱工程、供水管线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管线工程、供热管线工程、综合管廊、电力通信工程(仅考虑预埋电力排管与预埋通信排管)、临时导改路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绿化养护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环保、疫情防控和环境监理等方面监理。若本工程达到相应规模,需实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则相关费用已由监理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水土保持监理具体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2.7其他要求

        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2.8本项目估算价:一标段约为492万元;二标段约为61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一项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注: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中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①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以学历证书(指毕业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②近两年具有一项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的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中要求。若同一项目业绩同时满足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可重复使用。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的修改);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A.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p项修改为本条)。

        B.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r项修改为本条)

        C.以上u、v、w、x、y、z、A、B与“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内容不一致的,以u、v、w、x、y、z、A、B条要求为准。

        D.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E.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总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最多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继续参加后面标段的评审,但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11日1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1日14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日期:2024-04-30 【编辑:信息中心】

         

        上一篇: 温岭市第五人民医院保洁及特需病人护理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下一篇: 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铝业分公司电解多功能天车固定吊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相关关键词
         
         
        相关信息
         
         

        相关公司: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付款指导
        注册流程
        续签流程
        会员服务

        服务咨询:010-63963855

         

        版权所有?2024 中电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www.wfmeirong.com ICP证:京B2-20171486 京ICP备16055122号-1

         
        国产性夜夜春夜夜爽|精品亚洲成a人片在线观看|无码精品视频|五月天色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