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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年(大写:肆拾万元整/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万元/年(大写:肆拾万元整/年)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计算机运维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 CLF0124SZ02QY96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万元/年)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计算机运维服务 |
1项 |
40.00 |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计算机运维服务,1项。
4.其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5.本项目属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办法》(深税发5号)的采购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期满可进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到期前,采购人开展项目履约评价,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3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3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10:00至12:00 ,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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