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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平塘县人民法院警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09400.00元
最高限价(元):609400.00元
采购需求:平塘县人民法院警车采购项目
标项一:
标项名称:平塘县人民法院警车采购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609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平塘县人民法院警车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订合同后3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的车辆的到货、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②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③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④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⑤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专家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后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供应商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小节“评审”中‘政府采购价格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4月29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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