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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4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安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库富营养化防治与水华控制技术应用及工程项目全过程绩效跟踪评价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安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库富营养化防治与水华控制技术应用及工程项目全过程绩效跟踪评价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从项目设计至成效评估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⑤企业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报名单位的完税凭证或税款缴纳凭证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的纳税申报表);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报名单位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为准,被授权代表须是上述花名册内人员;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投标,须提供近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证明。);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⑧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的主体须无相关失信、违法记录;打印的网页须完整,若查询主体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⑧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⑧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4月24日 23时59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29 09: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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