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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许可162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切改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工程。防洪工程主要包括:加高加固外围堤72.84km,其中,子牙河右堤 24.958km,南运河左堤 47.882km,新建 158条上堤路9.136km;新建子牙产业园区隔堤31.422km,新建105条上堤路11.025km;新建子牙产业园区分洪口门2座;新建、拆除重建外围堤、子牙产业园区分区隔堤、静文公路沿线建筑物68座。安全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加高加固独流安全区围堤2.768km;新建王口安全区围堤6.274km,新建 28条上堤路2.74km;新建、拆除重建安全区建筑物9座;翻修18条村级撤退路总长19.474km。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为30个月。
2.2 招标范围
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专项切改,共1个标段。
标段名称:
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专项切改,合同编号:TJSJKWXZHQGCYAQJSSG-2024-08,主要建设内容:复建输变电线路126条,其中35kV输变电线路3条,10kV输变电线路76条,低压线路47条。复建通信线路44条。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专项切改:
4.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通信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近五年(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1.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4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1.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4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4月22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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