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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新建户外开关箱基础、开关箱美化;新建铁塔基础、电缆井、新建电缆埋管及顶管等;拆除杆塔基础等土建工程等。
(二)实施地点:东莞市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五)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485.41万元。
(六)项目分类:一级
(七)项目类别:工程
(八)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6月15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
(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及分包明细
(一)分包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 (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元) |
1 |
县道X886清溪九乡至东风坳路升级改造电力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01 |
县道X886清溪九乡至东风坳路升级改造电力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
485.41 |
100% |
/ |
10000 |
(二)招标范围: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县道X886清溪九乡至东风坳路升级改造电力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10kV土建部分:一般土建、配电房、顶管、埋管、护栏(不含防雷接地)。
2、该段土建部分施工的过程资料,完成该工程土建部分开、竣工、过程及归档资料整理移交及结算资料、进度款资料等工程资料;
3、项目部组设(遵守工程项目部建设要求);
4、线路复测工作;
5、办理施工过程中的青苗赔偿,与城市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管、公路等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
6、相关管线迁移土建部分施工(如有);
7、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关费用;
8、一般土建材料(含地脚螺栓,接地体、基础爬梯)由分包单位负责,部分主要材料由总包方负责(商品混凝土、钢材、管材);
9、总包方完成设备及材料(如有)卸车及提供场地,并对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如有)进行保管。
(三)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分包商负责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四)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分包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100%(不含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六)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价按实结算,分包商投标报价费率为X%时,分包工程结算总价=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含变更增减费用)×分包限价费率(85.88%)×分包商投标报价费率(X%)。(注: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中标单位应单独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发票,总承包单位按中标单位实际发生的金额单独支付。)
(七)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2)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9%。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 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中标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5)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6)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7)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8)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9)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中标人除应按总承包方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10)中标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中标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中标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有权责成中标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总承包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中标人自身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总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1)中标人应协助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总承包方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5 |
投标人必须完成供应商登记。 |
6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7 |
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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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1日20时至2024年04月19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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