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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安开发区建设河、团结河闸站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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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概要
         

        海安开发区建设河、团结河闸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开发区建设河、团结河闸站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海安开发区建设河、团结河闸站建设工程,拟在建设河、团结河与?茶运河交叉处各新建一座闸站,泵站设计流量为4.0m3/s,水闸设计排涝流量为25m3/s。闸站底板顶面高程为-0.50m(85高程系统),总投资约1300万元。

        自动化及视频监视系统包括闸站的自动化、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等,并将新建系统接入我区现有的水利监控中心自动化控制管理平台。

        2.1.3合同估算价: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6日,竣工日期:2024年08月24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海安开发区建设河、团结河闸站建设工程施工,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闸站建设、清杂、护岸前土方清理、钢板桩护岸、挡土墙、土工材料铺设、生态袋防护、绿化、配套水电、智能化控制系统、变压器系统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600万元的泵站(或水闸或水电站或闸站)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缺一不可。】

        (2)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10)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d.投标人承诺书;e.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f.其他材料的相关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日期:2024-04-03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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