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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受崇义华赣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方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
2、项目编号:JXTC
3、建设地点:崇义县横水镇碧坑村两尾坑
4、焚烧电厂概况: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800吨/日,用地面积100.41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400吨/日,二期工程为400吨/日,采用BOT特许经营权的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建设。本期建设一期工程,总投资为29981万元,一期工程配置1台400吨/日垃圾焚烧炉排炉,1台中温中压(400℃,4.0MPa)余热锅炉,1台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对应的配套系统,同时配套新建一座飞灰填埋场。一期建设服务范围为崇义县和上犹县全境、大余县部分地区;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年处理垃圾14.6万吨,年均发电量约5008万KW.h,年均上网电量约4006.5万KW.h。同时,烟气净化系统采用成熟、可靠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使焚烧烟气排放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实现对上述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产生的炉渣无害化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特进行本次项目招标。
5、炉渣处置基本要求:
(1)炉渣处理、处置过程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在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实现综合利用。
(2)焚烧电厂产出的所有炉渣交由中标人负责综合利用,炉渣交接地点在焚烧电厂渣仓内,由中标人负责炉渣的运输及相关区域保洁工作。中标人必须保证在有立项、环评批复的场地内进行所有炉渣的安全处理。拟建厂应自行投资建设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用于焚烧电厂产出的所有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并安全处理。中标人负责的炉渣处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本项目炉渣处理与利用所需的所有工艺方案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项目运行及维护、综合利用产品销售、炉渣的装运等一切工作。
(3)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应与垃圾发电厂的试运营、投产实现无缝对接,实现焚烧和炉渣处理同步完成,投标方可自行选择使用已投产的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场地或新建设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场地。
6、已投产的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场的要求:
(1)炉渣处理资质需满足环保要求;
(2)投标人与已投产的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单位建立合作协议或自有证明(需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自行证明无效),及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场地的立项、环评批复材料。
7、新建设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场地的要求:
(1)由中标人作为项目法人(或由中标人出资控股成立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筹划、投资、建设、管理、运行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法人自行办理项目咨询、规划、选址、设计、环评、土地以及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及承担报建、审批及建设相关费用,生产规模达到可消纳焚烧电厂所产出的所有炉渣的能力。
(2)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运行后日炉渣量约为80t/d,为了满足炉渣处理过程中“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炉渣建设方应至少匹配相应处理量或更大处理量的场地与设备以满足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处理需求。
(3)新建炉渣综合利用场地的投标人,必须在三年内(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建设满足投产要求的炉渣综合利用场地,并提出书面承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合同期限:28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单个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炉渣处理规模不少于80t/d或单个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合同所对应处理的垃圾焚烧规模不少于400t/d),且该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正在运行。
3、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应与垃圾发电厂的试运营、投产实现无缝对接,实现焚烧和炉渣处理同步完成,投标方可自行选择使用已投产的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场地或新建设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场地。
(1)运送至已投产的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场地的投标人需满足环保要求,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已投产的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单位的合作协议或自有证明(需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自行证明无效),及炉渣综合利用处理场地的立项、环评批复材料。
(2)新建炉渣综合利用场地的投标人,必须在三年内(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建设满足投产要求的炉渣综合利用场地,并提出书面承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只支持线上报名: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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