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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针对第六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组2024年陕西省榆林市(定边、靖边)区域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岩屑、钻井液携带物等废弃物进行运输转移及集中合规处置,处置过程严格执行属地生态环境局及油田公司钻井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属地政府有关钻井废弃物防治规范、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第六采气厂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
计划提供53口井的钻井废弃物运输和集中处置服务。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
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陕西省榆林区域(定边)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岩屑、钻井液携带物等废弃物进行运输转移及集中合规处置项目,预算金额为476万元,需要1家服务商。
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陕西省榆林区域(靖边)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岩屑、钻井液携带物等废弃物进行运输转移及集中合规处置项目,预算金额为97万元,需要1家服务商。
本次招标具体工作量无法确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不保证中标单位的具体工作量。实际拉运处置过程中,原则上按照“就近处置”原则进行拉运处置,降低安全环保风险。如若同一投标人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第二标段的评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详见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自有的集中处理厂须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或批复,且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
3.3 运输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所有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者与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名称一致(若为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3.4 设备要求: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为5台及以上(其中罐车不少于2台、重型自卸车辆不少于3台),须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含年检合格页)、道路运输证(普通货物运输),要求每台车辆对应一名驾驶员,驾驶员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且驾驶员不能互换车辆。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2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2日0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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