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山东/泰安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正在报名]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
1、项目名称:宁阳县兴隆街东延建设施工项目
2、项目概况:宁阳县兴隆街东延西起禹王大道,东至规划东绕城,全长1130米,道路红线40米,断面形式为:2.5米人行道+3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化隔离带+11米机动车道+4米绿化隔离带+11米机动车道+1.5米绿化隔离带+3米非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两侧各20米绿化带。两侧人行道铺设雨水管道,雨水管道采用钢筋砼雨水管,其中D300铺设180米,D800铺设2260米,检查井75座。路面划标线,设置标志,安装信号灯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6米的路灯45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地点:宁阳县城。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要求,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6、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34132755.81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
2、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03月27日8时00分至2024年04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