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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城乡二级供水管网及乡镇供水厂改造项目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安审批投资【202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多方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平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马店镇、大何庄乡、东黄城镇、大子文镇、南王庄镇、安镇、西两洼乡7个乡镇和县城区域敷设De50~De315输水管道,管道沿线设置检修阀井、排气井及排空井等附属设施;管材选用聚乙烯(PE100)给水管道,管道公称压力选用0.8~1.0MPa;一户一表改造,对安平镇、黄城、南王庄、程油子、马店、何庄、子文7个水厂的道路、泵房、潜水泵、蓄水池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4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1.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的份额比例不低于6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3月25日9时30分至2024年4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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