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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785,000.00元
采购包1(将乐县大源乡安福口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13,78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78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3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360200-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将乐县大源乡安福口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3,785,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22 至 2024-03-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4-12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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