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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scec2024031800001206019
报名截止: 2024-03-25 15:00:00
一、招标概况
1.招标方:中建三局二公司华中区域供应链中心
2.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屋盖结构,总用地面积约136030㎡,总建筑面积51204.14㎡,4.132 亿,
大型,地上主要为厂房、办公楼、中控楼、化验楼、食堂、综合泵房、飞灰及危废暂存车间、浓液蒸发处理车间设施等;
3.建筑结构形式:砼框架结构+钢框架结构。
4.形象进度:主厂房桩基完成100%,主厂房土方完成90%。
5.地理位置: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天仙镇银罗村。
6.周边环境:
7.招标范围:
分供方采购内容 |
钢构件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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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购方式 |
物资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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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2024年5月1日~2025年1月30日,总工期:27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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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供方单位个数需求 |
1 |
预计分供方进场时间 |
2024年5月1日 |
项目级别 |
C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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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品牌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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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同等级品牌在报名资料中追加,招标方考察技术标准是否满足施工需求。 |
8.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9.付款方式:(1)方案一:工程款支付需同时满足“四项支付条件”,在收到建设单位相应付款后,在30个工作日之内,按每月甲方审核确认的已进场钢构件结算金额的75 %支付;钢构件供应完成且验收合格,完工结算经甲方项目部初审完毕,将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移交甲方终审后,甲方在60个工作日之内按初审结算金额 85%向分供方付进度款。甲方终审完毕,办理完结算手续后,结算正式生效,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付款至结算价款(以甲方最终审核金额为准)的95%。甲方预留最终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选择非货币形式(包括且不限于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实物抵债等)向乙方付款。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扣款事项且乙方尽到保修义务的,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尾款。
方案二:无预付款,(三局严选支付)按照“T+7”模式,即单批次货物在“三局严选”商城完成结算,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开具并上传符合要求且与“支付单”金额一致的增值税发票,经平台审核, 7 个工作日(含)付至单批次货物结算额的97%。甲方预留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扣款事项且乙方尽到保修义务的,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尾款。具体付款流程以“三局严选”平台结算流程为准。结算额为实际货款,支付单金额=货款(含税)+银行融资费(含税)+金融通服务费(含税),乙方开票票面额度应等于支付单金额。单价按中标价格下调 个点。(若采用此方案具体下浮点数由双方共同确认)。
四项支付条件包括:
(1)乙方无拖欠工人工资情形,出具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经承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代发工资的,完成农民工工资代发审批流程;
(2)业主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了总承包工程款;
(3)乙方申请支付工程款依据的工程结算书已经由甲方最终有效确认,付款期限已经届满;
(4)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足额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甲方已完成发票认证;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如与中建三局各单位曾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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