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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CSP-延安市-2024-00093.1B1
项目名称:长青路丝绸厂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长青公园)设计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4,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青路丝绸厂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长青公园)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04,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4,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工程设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4,800.00 | 404,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青路丝绸厂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长青公园)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青路丝绸厂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长青公园)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3)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份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4)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两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两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每天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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