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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1、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L066
3、项目预算:人民币321万元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一家专业的餐饮管理公司,在常州市区、金坛区、溧阳市范围内为招标人提供职工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总预算321万元。其中,常州市区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限价233万元,服务有效期1年。金坛区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限价45万元,服务有效期1年。溧阳市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限价43万元,服务有效期1年。
2、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3、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1年。
4、中标原则:本项目拟中标1家供应商。原则上,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21年3月以来)承接的食堂餐饮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及该合同项下任一结算发票复印件)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招标人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被招标人年度评估评定为E级(60分以下,不含60分),或纳入招标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尚未移出)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3年(2021年3月至今)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尚未移出)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5)投标人近3年(2021年3月至今)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串通投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政集团内企业的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人近3年(2021年3月至今)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9)投标人近3年(2021年3月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0)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11)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如无上述1-11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7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L066
3、项目预算:人民币321万元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一家专业的餐饮管理公司,在常州市区、金坛区、溧阳市范围内为招标人提供职工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总预算321万元。其中,常州市区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限价233万元,服务有效期1年。金坛区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限价45万元,服务有效期1年。溧阳市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限价43万元,服务有效期1年。
2、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3、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1年。
4、中标原则:本项目拟中标1家供应商。原则上,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21年3月以来)承接的食堂餐饮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及该合同项下任一结算发票复印件)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招标人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被招标人年度评估评定为E级(60分以下,不含60分),或纳入招标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尚未移出)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3年(2021年3月至今)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尚未移出)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5)投标人近3年(2021年3月至今)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串通投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政集团内企业的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人近3年(2021年3月至今)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9)投标人近3年(2021年3月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0)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11)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如无上述1-11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7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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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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