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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驱油用石油磺酸盐PS(以碳16-18为主)采购(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物资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驱油用石油磺酸盐PS(以碳16-18为主)采购2、招标范围货数量:采购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 PS-CY19#-1 ,预计用量70吨,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3、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12600元/吨,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价格含 13%增值税、包装费、运费等全部费用,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拒绝。
4、技术要求:详见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驱油用石油磺酸盐PS-CY19#-1产品技术规格书
5、交货地点:青海油田油气工艺研究院生产保障中心花土沟库
6、交货期:分批到货,自发货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货
7、包装要求:200kg/桶,其偏差不应不超过±1%;产品用全新聚乙烯塑料桶包装,应达到密封和不易皮损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22年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集中采购结果公告中的中标供应商(公告编号:2022-0476、2022-0516);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状态须为正常;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上的产品主要用途与招标产品相对应,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产品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上对应的序号及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产品不含《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详见附件2)中的禁止成分,不能超过清单限制成分含量的指标要求。 4、开标当日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 ②企业法人(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③在*被列入投标资格暂停期内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计分按照《青海油田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执行);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青海油田分公司企管法规处网站被列入集团公司或青海油田“黑名单”及工程、物资、服务“三商”考核评价为“不合格”单位和个人的(惩戒期已过的不计算在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4-03-15 12:00:00至截止时间2024-03-21 23:59:59(北京时间,24小时制)(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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