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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一期监理项目已由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一期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为连云港新能源光储充营一体化基础设施示范项目(一期)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工作,包含充电桩设备、电力配套设施、充电场站及美化、监控、显示屏、膜结构雨棚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达到使用功能和正常运行要求的一切工作及两年缺陷责任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海州工业园区、海州街道、洪门街道、花果山街道、路南街道、南城街道、浦西街道、朐阳街道、新东街道、新海街道、新南街道、新浦街道、幸福路街道、郁洲街道、花果山街道共计15个街道辖区和部分海州区沿线高速口范围内约48个经营性停车场充电站,其中12个为光储充营一体化示范站(光伏总装机容量约为23MWp ,储能总容量约为5300kWh),其余36个为普通经营性停车场;一期各类经营性停车场主要包括直流充电桩约334套(668个快速充电位)、交流充电桩约44套(44个慢速充电车位)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2)一期范围内的居民小区14个,主要包括直流充电桩约44套(88个快速充电位)、交流充电桩约12套(12个慢速充电位)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3)一期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约240个,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约350套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2.2监理服务期
约48个月,施工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由中标人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2.4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 XNYGCCYYTHJC-JL1 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充电桩设备、电力配套设施、充电场站及美化、监控、显示屏、膜结构雨棚等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安全、环保以及缺陷责任期等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上述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资质满足下列情况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三个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④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须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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