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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第一批次)招标(车辆机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第一批次二次公告)招标(车辆机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西格二线建设指挥部,招标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第一批次二次公告)招标(车辆机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请登录)
(2)招标内容: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列检作业场手持机信号基站扩容、热轮探测装置、探测站远程监控系统、整备作业综合管理系统)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第一批次二次公告)招标(车辆机务)CL05标段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探测站远程监控系统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地点:
交货期:90.0天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制造商须满足:(1)所有设备都应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试验,并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和合格证;(2)投标物资设备须满足在不增加其他设备条件下实现与既有设备系统的兼容,达到互联互通;3.代理商须满足:(1)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投标;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自2024年03月15日00:00时至2024年03月19日24:00时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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