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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原设计-湿气增压项目通信系统框架协议招标信息管理系统(招标编号:NWZ240328-3431-012905)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信息管理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通信系统的业绩合同,上述通信系统必须包含扩音对讲系统、光传输系统、工业以太网系统、周界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或设备中任意一种。其中至少有一个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所有合同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投标人书面承诺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和数据表,不接受负偏离。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应在商务标中提供详细的产品配件分项报价,未列项视为免费。(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主要设备(工业以太网系统、扩音对讲系统、光传输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原件备查),需书面承诺提供的通信系统等相关设备必须与已建成相关联的通信系统实现无缝连接和相互兼容。(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或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集成商视同为生产商,集成商以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为界定依据,且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4)投标的周界防范系统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认证的委托检验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3月12日11时40分 至 2024年3月18日11时40分 ,(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2日9时0分
1.本招标项目 中原设计-湿气增压项目通信系统框架协议招标信息管理系统(招标编号:NWZ240328-3431-012905)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信息管理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视频监视设备 | 1.00 | 套 |
2 | 安防控制系统 | 1.00 | 套 |
3 | 信息管理系统 | 1.00 | 套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通信系统的业绩合同,上述通信系统必须包含扩音对讲系统、光传输系统、工业以太网系统、周界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或设备中任意一种。其中至少有一个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所有合同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投标人书面承诺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和数据表,不接受负偏离。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应在商务标中提供详细的产品配件分项报价,未列项视为免费。(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主要设备(工业以太网系统、扩音对讲系统、光传输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原件备查),需书面承诺提供的通信系统等相关设备必须与已建成相关联的通信系统实现无缝连接和相互兼容。(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或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集成商视同为生产商,集成商以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为界定依据,且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4)投标的周界防范系统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认证的委托检验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3月12日11时40分 至 2024年3月18日11时40分 ,(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2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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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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