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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顺槽皮带机安装、撤除工程
2.2项目编号:SNZB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3.1 设备、材料运输
(1)地面运输
地面运输自设备库房、龙门吊至缓坡斜井井口,运输距离1300米。
(2)井下运输
1)缓坡斜井井口至12 2101主运巷皮带机头,长4000米。
2)缓坡斜井井口至11 23225主运巷皮带机头,长3286米。
3)11 23102主运巷至缓坡斜井井口,长1830米。
4)11 23223主运巷至缓坡斜井井口,长3540米。
2.3.2除锈刷漆
(1)设备除锈刷漆均在地面设备库房西侧工业广场内设专用场地,对所有安装用的设备和皮带机头配件(包含卸载架、驱动架、防护栏、张紧、电机与减速机、盘闸、液压站、开关等)进行喷砂除锈、机架整形、喷漆。
(2)部分皮带架在井下进行倒装,在井下进行除锈、刷漆。
2.3.3皮带机长度及规格
(1)12 2101主运巷皮带机安装
1)12 2101主运巷安装DSJ140/250/3*450型带式输送机1部,皮带机总长度2136米,包含胶带、机架等所有运输机安装所需材料、设备(驱动、卸载、张紧、自移机尾、电控系统等)。
2)共安装3驱动(电机+减速机),地面下井安装2驱动,1套450kW电机、减速机及底座需由11 23223主运巷拆除倒装至12 2101主运巷。
(2)11 23225主运巷皮带机安装
11 23225主运巷安装DSJ140/350/4*560型带式输送机1部,皮带机总长度3282米,包含胶带、机架等所有运输机安装所需材料、设备(驱动、卸载、张紧、自移机尾、电控系统等)。
(3)11 23102主运巷皮带机撤除
DSJ140/250/3*355型带式输送机1部,皮带机预计剩余总长度125米,包含驱动、卸载、坠坨、张紧、电控系统等。
(4)11 23223主运巷皮带机撤除
DSJ140/250/3*450型带式输送机1部,皮带机预计剩余总长度200米,包含驱动、卸载、张紧、电控系统等。
2.3.4工具及材料
(1)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车辆及司机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合理地使用车辆,在合理范围内招标方保证投标方车辆供应。
(2)施工用的主材由招标方提供,其他辅材投标方负责,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5、附件6、附件9。
(3)招标方提供车辆、回柱绞车、电缆、控制开关。
(4)除招标方提供施工材料、器具外,现场施工使用的工具、起吊用具、防腐用具(包含油漆、喷壶等材料)、登高平台、人员防护用具、电工工具、氧气、乙炔、油漆、螺栓等辅材,均由投标方负责。
2.3.5人员配置
(1)配备1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承担不少于两项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常驻时间不得低于总工程的85%,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替代者具有相同资历。
(2)配备1名常驻技术人员负责施工资料的全过程管理,编制施工等安全技术措施,相关措施必须经招标方审批同意。
(3)配备电气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施工,施工人员提供电气焊工证、电工作业证。
(4)配置足够的施工人员,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2.3.6工程量
(1)施工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3、附件7、附件10、附件11。
(2)实行工程项目总承包制,工程量存在差异的(属于皮带机及电控设施安装、撤除范围内的),由投标方施工,不再调整价款,均包含在总价中。
2.4建设地点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和井下。
2.5质量标准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投标人提供,由招标人确认。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部分。
2.6计划工期
(1)12 2101主运巷皮带机、11 23225主运巷皮带机的安装,分别自招标方发布开工报告后120天内完成。
(2)11 23102主运巷皮带机、11 23223主运巷皮带机的撤除,分别自招标方发布开工报告后40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须具有完备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方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助理工程师等以上资格证书。
3.3人员要求:
3.3.1 配备1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承担不少于两项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常驻时间不得低于总工程的85%,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替代者具有相同资历。
3.3.2 配备1名常驻技术人员负责施工资料的全过程管理,编制施工等安全技术措施,相关措施必须经招标方审批同意。
3.3.3 配备电气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施工,施工人员提供电气焊工证、电工作业证。
3.3.4 配置足够的施工人员,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4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法律纠纷事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违纪违法行为。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重大诉讼案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向第三方转包该项目。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进行本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招标方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方可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方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2日起至2024年3月16日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4.2招标文件标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14: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顺槽皮带机安装、撤除工程
2.2项目编号:SNZB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3.1 设备、材料运输
(1)地面运输
地面运输自设备库房、龙门吊至缓坡斜井井口,运输距离1300米。
(2)井下运输
1)缓坡斜井井口至12 2101主运巷皮带机头,长4000米。
2)缓坡斜井井口至11 23225主运巷皮带机头,长3286米。
3)11 23102主运巷至缓坡斜井井口,长1830米。
4)11 23223主运巷至缓坡斜井井口,长3540米。
2.3.2除锈刷漆
(1)设备除锈刷漆均在地面设备库房西侧工业广场内设专用场地,对所有安装用的设备和皮带机头配件(包含卸载架、驱动架、防护栏、张紧、电机与减速机、盘闸、液压站、开关等)进行喷砂除锈、机架整形、喷漆。
(2)部分皮带架在井下进行倒装,在井下进行除锈、刷漆。
2.3.3皮带机长度及规格
(1)12 2101主运巷皮带机安装
1)12 2101主运巷安装DSJ140/250/3*450型带式输送机1部,皮带机总长度2136米,包含胶带、机架等所有运输机安装所需材料、设备(驱动、卸载、张紧、自移机尾、电控系统等)。
2)共安装3驱动(电机+减速机),地面下井安装2驱动,1套450kW电机、减速机及底座需由11 23223主运巷拆除倒装至12 2101主运巷。
(2)11 23225主运巷皮带机安装
11 23225主运巷安装DSJ140/350/4*560型带式输送机1部,皮带机总长度3282米,包含胶带、机架等所有运输机安装所需材料、设备(驱动、卸载、张紧、自移机尾、电控系统等)。
(3)11 23102主运巷皮带机撤除
DSJ140/250/3*355型带式输送机1部,皮带机预计剩余总长度125米,包含驱动、卸载、坠坨、张紧、电控系统等。
(4)11 23223主运巷皮带机撤除
DSJ140/250/3*450型带式输送机1部,皮带机预计剩余总长度200米,包含驱动、卸载、张紧、电控系统等。
2.3.4工具及材料
(1)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车辆及司机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合理地使用车辆,在合理范围内招标方保证投标方车辆供应。
(2)施工用的主材由招标方提供,其他辅材投标方负责,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5、附件6、附件9。
(3)招标方提供车辆、回柱绞车、电缆、控制开关。
(4)除招标方提供施工材料、器具外,现场施工使用的工具、起吊用具、防腐用具(包含油漆、喷壶等材料)、登高平台、人员防护用具、电工工具、氧气、乙炔、油漆、螺栓等辅材,均由投标方负责。
2.3.5人员配置
(1)配备1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承担不少于两项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常驻时间不得低于总工程的85%,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替代者具有相同资历。
(2)配备1名常驻技术人员负责施工资料的全过程管理,编制施工等安全技术措施,相关措施必须经招标方审批同意。
(3)配备电气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施工,施工人员提供电气焊工证、电工作业证。
(4)配置足够的施工人员,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2.3.6工程量
(1)施工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3、附件7、附件10、附件11。
(2)实行工程项目总承包制,工程量存在差异的(属于皮带机及电控设施安装、撤除范围内的),由投标方施工,不再调整价款,均包含在总价中。
2.4建设地点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和井下。
2.5质量标准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投标人提供,由招标人确认。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部分。
2.6计划工期
(1)12 2101主运巷皮带机、11 23225主运巷皮带机的安装,分别自招标方发布开工报告后120天内完成。
(2)11 23102主运巷皮带机、11 23223主运巷皮带机的撤除,分别自招标方发布开工报告后40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须具有完备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方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助理工程师等以上资格证书。
3.3人员要求:
3.3.1 配备1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承担不少于两项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常驻时间不得低于总工程的85%,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替代者具有相同资历。
3.3.2 配备1名常驻技术人员负责施工资料的全过程管理,编制施工等安全技术措施,相关措施必须经招标方审批同意。
3.3.3 配备电气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施工,施工人员提供电气焊工证、电工作业证。
3.3.4 配置足够的施工人员,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4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法律纠纷事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违纪违法行为。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重大诉讼案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向第三方转包该项目。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进行本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招标方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方可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方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2日起至2024年3月16日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4.2招标文件标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14: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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