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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民和县粮食储备库灾后重建项目EPC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农产【2024】1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县川口镇(北纬36.320324,东经102.830894)
(2)规模:新建成品粮储备库2座,原粮储备库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9230001001
标段名称:海东市民和县粮食储备库灾后重建项目EPC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954.66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260.0天
招标范围:新建成品粮储备库2座,原粮储备库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应同时具备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标权利(2)联合体成员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本项目中牵头单位需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总责。(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7)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以及出资比例等均不得变动。(8)联合体牵头单位负工程总体组织推进责任,应当按规定或者工程管理实际配置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质量、安全等关键岗位人员,并会同联合体成员单位建立项目管理团队、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履行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责任和义务。(9)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同时在联合体成员单位完成的设计文件、工程资料上共同签章。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9230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2024年03月11日0:00时至2024年03月17日24:00时止,(请登录)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0日9:00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民和县粮食储备库灾后重建项目EPC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农产【2024】1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县川口镇(北纬36.320324,东经102.830894)
(2)规模:新建成品粮储备库2座,原粮储备库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9230001001
标段名称:海东市民和县粮食储备库灾后重建项目EPC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954.66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260.0天
招标范围:新建成品粮储备库2座,原粮储备库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应同时具备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标权利(2)联合体成员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本项目中牵头单位需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总责。(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7)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以及出资比例等均不得变动。(8)联合体牵头单位负工程总体组织推进责任,应当按规定或者工程管理实际配置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质量、安全等关键岗位人员,并会同联合体成员单位建立项目管理团队、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履行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责任和义务。(9)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同时在联合体成员单位完成的设计文件、工程资料上共同签章。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9230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2024年03月11日0:00时至2024年03月17日24:00时止,(请登录)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0日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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