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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全称):金茂·观山湖城市综合体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交职院南院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87000.00平方米,具体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二、招标形式及范围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2、招标范围:金茂·观山湖城市综合体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A1#花架层盘扣架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
1、分包单位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的单位。
3、在报名截止后,分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4、如投标分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工程部、安全部、质量技术部、商务管理部等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五、定标原则
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3、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3个月内,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六、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
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工程必须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材料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如有)。
3、本工程质量要求: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4、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贵州省及贵阳市相关部门相关要求和规定以及中建CI示范工地标准、施工方案要求完成所有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内容。
七、工期要求
1、开竣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书面开工指令规定日期为准,每栋楼的开工时间必须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实际竣工日期按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签署日期为准,工程结算日期按五方(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以及质监站交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起计。
2、乙方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要求: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乙方延期交工的违约约定:乙方将支付甲方全部工程延误损失。
八、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招标结算方式: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达到合格,并经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验收后,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结算。
2、支付方式:本工程支付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信用证、应付账款保理、供应链融资、建设单位商票、国内信用证和局ABS等支付方式支付(选择),由此产生的保理、供应链融资手续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由甲方支付,银承、商票由于乙方提前兑现所发生的贴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以开具票据的方式支付应付款的,票据期限自出票日期起满【0-12】个月止(具体视票面情况),甲方向乙方开具票据的,则视为甲方向乙方完成了应付款的款项支付。
合同价格已包括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等延期付款因素造成的资金占用费用,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不再另行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如甲方根据情况需要以物抵债,甲方可以在某一付款节点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拟抵进的所有房屋)等财产抵顶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0%。
3、分包单位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九、报名截止: 2024-03-11 16:00:00
l、工程名称(全称):金茂·观山湖城市综合体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交职院南院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87000.00平方米,具体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二、招标形式及范围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2、招标范围:金茂·观山湖城市综合体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A1#花架层盘扣架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
1、分包单位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的单位。
3、在报名截止后,分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4、如投标分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工程部、安全部、质量技术部、商务管理部等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五、定标原则
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3、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3个月内,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六、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
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工程必须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材料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如有)。
3、本工程质量要求: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4、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贵州省及贵阳市相关部门相关要求和规定以及中建CI示范工地标准、施工方案要求完成所有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内容。
七、工期要求
1、开竣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书面开工指令规定日期为准,每栋楼的开工时间必须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实际竣工日期按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签署日期为准,工程结算日期按五方(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以及质监站交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起计。
2、乙方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要求: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乙方延期交工的违约约定:乙方将支付甲方全部工程延误损失。
八、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招标结算方式: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达到合格,并经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验收后,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结算。
2、支付方式:本工程支付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信用证、应付账款保理、供应链融资、建设单位商票、国内信用证和局ABS等支付方式支付(选择),由此产生的保理、供应链融资手续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由甲方支付,银承、商票由于乙方提前兑现所发生的贴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以开具票据的方式支付应付款的,票据期限自出票日期起满【0-12】个月止(具体视票面情况),甲方向乙方开具票据的,则视为甲方向乙方完成了应付款的款项支付。
合同价格已包括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等延期付款因素造成的资金占用费用,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不再另行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如甲方根据情况需要以物抵债,甲方可以在某一付款节点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拟抵进的所有房屋)等财产抵顶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0%。
3、分包单位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九、报名截止: 2024-03-11 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崔健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