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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苏州联通自有机柜数量较少且分布零散不成规模,预计2023年IDC机架需求800架,拟将跨塘外电总容量扩容至4*2500KVA,以满足苏州联通业务发展需求。
1.2 招标内容:苏州联通跨塘机房外市电扩容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具体包含以下采购内容:
设备:中压柜、低压柜、开闭所合建站所除湿防凝露控制系统;
施工:设备安装。
1.3数量:详见附件产品清单。
1.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5交付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5个自然日内到货,签发开工令后50个自然日内完成中低压成套设备安装调测。
1.6交货地点:苏州市,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预算金额:不含税910万元。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最高限价910万元。各分项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承装类、承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不考察);
(3)住建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1个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税)的电力设备供货及安装类(须含配电柜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2.5、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低压柜设备、断路器、自动转换开关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1)检测报告须满足以下三条之一,否则检测报告无效:①网络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②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性的证明;③提供的报告原件扫描件须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
(2)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
(3)中标后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时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型号一致并达到检测报告所示性能指标,提供承诺书。
2.6、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1名,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施工人员:至少5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至少5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低压)),至少5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高压))。
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还需提供官网相关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cx.mem.gov.cn/)及2023年7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不得同时代理多家产品同时投标;
(2)针对核心产品,需提供制造厂商(原厂)出具加盖公章的唯一授权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制造商(原厂)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制造厂商(原厂)和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10、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评审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12、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8日17时30分至2024年03月14日17时30分。
1.1 项目概况:苏州联通自有机柜数量较少且分布零散不成规模,预计2023年IDC机架需求800架,拟将跨塘外电总容量扩容至4*2500KVA,以满足苏州联通业务发展需求。
1.2 招标内容:苏州联通跨塘机房外市电扩容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具体包含以下采购内容:
设备:中压柜、低压柜、开闭所合建站所除湿防凝露控制系统;
施工:设备安装。
1.3数量:详见附件产品清单。
1.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5交付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5个自然日内到货,签发开工令后50个自然日内完成中低压成套设备安装调测。
1.6交货地点:苏州市,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预算金额:不含税910万元。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最高限价910万元。各分项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承装类、承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不考察);
(3)住建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1个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税)的电力设备供货及安装类(须含配电柜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2.5、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低压柜设备、断路器、自动转换开关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1)检测报告须满足以下三条之一,否则检测报告无效:①网络可查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②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性的证明;③提供的报告原件扫描件须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
(2)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
(3)中标后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时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型号一致并达到检测报告所示性能指标,提供承诺书。
2.6、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1名,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施工人员:至少5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至少5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低压)),至少5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高压))。
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还需提供官网相关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cx.mem.gov.cn/)及2023年7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不得同时代理多家产品同时投标;
(2)针对核心产品,需提供制造厂商(原厂)出具加盖公章的唯一授权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制造商(原厂)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制造厂商(原厂)和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10、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评审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12、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8日17时30分至2024年03月14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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