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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度农村河道管护、农村供水工程、农田水利管护和生态清洁小流域绩效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分包一:柒拾万元整(RMB70万元)
分包二:伍拾捌万元整(RMB58万元)
分包三:伍拾贰万元整(RMB52万元)
合 计:壹佰捌拾万元整(RMB180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有关项目管理要求,依据《江苏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村河道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办法》《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考核办法》《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江苏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对各涉农县(市、区)2023年度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和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评估,提交评估报告。说明:本项目开标顺序为: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按开标顺序进行评标,三个分包同一家供应商不可兼中(一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分包,大标优先原则)。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须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具体安排按照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1日8:00至2024年3月15日17:30(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度农村河道管护、农村供水工程、农田水利管护和生态清洁小流域绩效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分包一:柒拾万元整(RMB70万元)
分包二:伍拾捌万元整(RMB58万元)
分包三:伍拾贰万元整(RMB52万元)
合 计:壹佰捌拾万元整(RMB180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有关项目管理要求,依据《江苏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村河道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办法》《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绩效考核办法》《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江苏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对各涉农县(市、区)2023年度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和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评估,提交评估报告。说明:本项目开标顺序为: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按开标顺序进行评标,三个分包同一家供应商不可兼中(一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分包,大标优先原则)。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须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具体安排按照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1日8:00至2024年3月15日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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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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