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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泵站)施工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截洪渠三期(容西片区西边界-萍河)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1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14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泵站)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023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泵站)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截洪渠三期渠道出口与西北围堤交汇处(D0+350),南距荣乌高速约200米。2.1.2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泵站等别为Ⅱ等大(2)型泵站,泵站内布置5台潜水轴流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涝泵站、自排闸、衔接段堤防、渠道工程和桥梁工程等。2.1.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包含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2.3工期要求:本项目的工期约为27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5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1.4财务要求:/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8 00:00至2024-04-01 09:2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泵站)施工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截洪渠三期(容西片区西边界-萍河)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1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14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泵站)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023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泵站)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截洪渠三期渠道出口与西北围堤交汇处(D0+350),南距荣乌高速约200米。2.1.2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泵站等别为Ⅱ等大(2)型泵站,泵站内布置5台潜水轴流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涝泵站、自排闸、衔接段堤防、渠道工程和桥梁工程等。2.1.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包含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2.3工期要求:本项目的工期约为27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5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1.4财务要求:/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8 00:00至2024-04-01 09:2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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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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