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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QH
2、项目名称:湖北香青化肥有限公司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0000.00元
5、最高限价:180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采购公务用车一辆。(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货。
8、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和为该授权委托人交纳6个月社保的证明(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
3.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提供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并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4.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https://wenshu.court.gov.cn/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日之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提供以上公告发布后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近三年内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查询页截图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提供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08:00-12:0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采购编号:XQH
2、项目名称:湖北香青化肥有限公司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0000.00元
5、最高限价:180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采购公务用车一辆。(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交货。
8、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和为该授权委托人交纳6个月社保的证明(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
3.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提供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并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4.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https://wenshu.court.gov.cn/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日之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提供以上公告发布后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近三年内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查询页截图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提供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08:00-12:0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972
邮箱:zhangheng@dlzb.com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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