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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4年减量化及杂质油处理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随着油田开发时间的延长,由于多层系共同开发、油水井措施增多等原因,各大联合站及脱水站乳化油逐渐增多,严重影响了联合站的正常运行;同时系统中污油池、罐体底部产生的油泥逐年增加,该项目整体计划对乳化油和油水罐底部油泥均进行“先减后转”的处置原则,实现油和水的有效回收利用。实施范围主要对清罐、清池、井口作业、泄漏应急抢险等产生的污油泥进行减量化处理,同时对系统中产生的乳化油和减量化产生的原油采用先进成熟处理技术进行处理(油相:应用三相分离或翼片框旋转分离技术等,降低原油杂质含量;水相:投加相关化学药剂沉降分离等,降低悬浮物和采出水含油),最后通过板框压滤或离心将处理出的固相产物(泥饼)统一装袋存放于甲方指定位置,液相产物(水)达标后排入甲方指定设施,最终达到降低站内运行安全环保风险,保证站点原油脱水系统正常运行。2024年第九采油厂计划对75座站点的采出水处理罐、干化池等开展清理维护。
2.2招标范围:
对第九采油厂所辖范围内产生的乳化油和油泥进行处理,实现油和水的有效回收利用,降低直接转运委外处置费用,预测处理油泥12000m3。招标人提供场地、临时流程、渣泥回收,中标人负责提供使用设备及配套、用电、相关化学药品、人员和现场施工、油泥转运至甲方要求地点;设备安装运送费及现场施工管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对第九采油厂清罐、清池、井口作业、泄漏应急抢险等产生的污油泥进行减量化处理,并完成大罐的乳化油和减量化产生的原油采用先进成熟处理技术进行处理(油相:应用三相分离处理或翼片框旋转分离技术等,降低原油杂质含量;水相:投加相关化学药剂沉降分离等,降低悬浮物和采出水含油)。乳化油及减量化最终均按处理后减量的油泥量进行结算(处理后减量的油泥量=初始罐车拉运原料量-剩余油泥量)。该项目计划投资340万元(不含税)。划分三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一家服务商。
第一标段(ZY24-XA607-FW718-1):主要开展薛岔、杨青采油作业区乳化油、油泥减量化处理(2套设备),费用135.7万元(不含税)。
第二标段(ZY24-XA607-FW718-2):主要开展刘峁塬、罗庞源采油作业区乳化油、油泥减量化处理(2套设备),费用123.9万元(不含税)。
第三标段(ZY24-XA607-FW718-3):主要开展五谷城采油作业区乳化油、油泥减量化处理(1套设备),费用80.4万元(不含税)。
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各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3服务地点:陕西省吴起县、定边县境内。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人员要求:现场施工队伍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操作人2名。所有服务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为企业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提供2023年8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操作人员提供公司购买的工伤保险记录。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否决投标。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HSE培训合格证》持证率必须达到100%且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否则否决其投标。
3.3设备要求:服务商每套设备需配套原料罐1具(容积至少40-70m³)、污水罐1具(容积至少30--50m³,如处理后能够达标可直接输入注水和集输流程),并附带相关设备照片及规格参数;老化油或乳化油或油泥减量化处理装置1台,电气控制箱符合国家规定的油气场站防爆设备要求。
投标人自有设备须提供设备实物及设备铭牌照片、购置发票;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购置发票、设备实物及设备铭牌照片;设备为投标人(出租方)自己制造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第一、二标段2套设备,第三标段1套设备,投标人需结合标段实际需求进行配备)。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有老化油或乳化油或油泥减量化处理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6日 (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4年减量化及杂质油处理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随着油田开发时间的延长,由于多层系共同开发、油水井措施增多等原因,各大联合站及脱水站乳化油逐渐增多,严重影响了联合站的正常运行;同时系统中污油池、罐体底部产生的油泥逐年增加,该项目整体计划对乳化油和油水罐底部油泥均进行“先减后转”的处置原则,实现油和水的有效回收利用。实施范围主要对清罐、清池、井口作业、泄漏应急抢险等产生的污油泥进行减量化处理,同时对系统中产生的乳化油和减量化产生的原油采用先进成熟处理技术进行处理(油相:应用三相分离或翼片框旋转分离技术等,降低原油杂质含量;水相:投加相关化学药剂沉降分离等,降低悬浮物和采出水含油),最后通过板框压滤或离心将处理出的固相产物(泥饼)统一装袋存放于甲方指定位置,液相产物(水)达标后排入甲方指定设施,最终达到降低站内运行安全环保风险,保证站点原油脱水系统正常运行。2024年第九采油厂计划对75座站点的采出水处理罐、干化池等开展清理维护。
2.2招标范围:
对第九采油厂所辖范围内产生的乳化油和油泥进行处理,实现油和水的有效回收利用,降低直接转运委外处置费用,预测处理油泥12000m3。招标人提供场地、临时流程、渣泥回收,中标人负责提供使用设备及配套、用电、相关化学药品、人员和现场施工、油泥转运至甲方要求地点;设备安装运送费及现场施工管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对第九采油厂清罐、清池、井口作业、泄漏应急抢险等产生的污油泥进行减量化处理,并完成大罐的乳化油和减量化产生的原油采用先进成熟处理技术进行处理(油相:应用三相分离处理或翼片框旋转分离技术等,降低原油杂质含量;水相:投加相关化学药剂沉降分离等,降低悬浮物和采出水含油)。乳化油及减量化最终均按处理后减量的油泥量进行结算(处理后减量的油泥量=初始罐车拉运原料量-剩余油泥量)。该项目计划投资340万元(不含税)。划分三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一家服务商。
第一标段(ZY24-XA607-FW718-1):主要开展薛岔、杨青采油作业区乳化油、油泥减量化处理(2套设备),费用135.7万元(不含税)。
第二标段(ZY24-XA607-FW718-2):主要开展刘峁塬、罗庞源采油作业区乳化油、油泥减量化处理(2套设备),费用123.9万元(不含税)。
第三标段(ZY24-XA607-FW718-3):主要开展五谷城采油作业区乳化油、油泥减量化处理(1套设备),费用80.4万元(不含税)。
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各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3服务地点:陕西省吴起县、定边县境内。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人员要求:现场施工队伍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操作人2名。所有服务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为企业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提供2023年8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操作人员提供公司购买的工伤保险记录。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否决投标。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HSE培训合格证》持证率必须达到100%且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否则否决其投标。
3.3设备要求:服务商每套设备需配套原料罐1具(容积至少40-70m³)、污水罐1具(容积至少30--50m³,如处理后能够达标可直接输入注水和集输流程),并附带相关设备照片及规格参数;老化油或乳化油或油泥减量化处理装置1台,电气控制箱符合国家规定的油气场站防爆设备要求。
投标人自有设备须提供设备实物及设备铭牌照片、购置发票;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购置发票、设备实物及设备铭牌照片;设备为投标人(出租方)自己制造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第一、二标段2套设备,第三标段1套设备,投标人需结合标段实际需求进行配备)。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有老化油或乳化油或油泥减量化处理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6日 (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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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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