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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生宿舍家具
3.预算金额:人民币309.6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09.6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生宿舍家具
(2)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①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②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3) 其他:/
6.合同履行期限:56间宿舍家具需在2024年4月20日到货,并在4月20日-5月5日完成安装,剩余144间宿舍家具需在6月30日前完成安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书面声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 10号) 政策。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和情形: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生宿舍家具
3.预算金额:人民币309.6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09.6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生宿舍家具
(2)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金额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学生宿舍家具 |
1批 |
人民币309.6万元 |
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①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②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3) 其他:/
6.合同履行期限:56间宿舍家具需在2024年4月20日到货,并在4月20日-5月5日完成安装,剩余144间宿舍家具需在6月30日前完成安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书面声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 10号) 政策。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和情形: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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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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