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黑龙江/大庆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
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树脂包装袋采购,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是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树脂包装袋公开招标,根据目前碳五石油树脂装置产量及编织袋库存情况,拟采购石油树脂包装袋预估5个月用量,涉及3个品种。
供货需求说明:合同生效后卖方按买方需求分批次按月供货,数量、编织袋版面及交货时间以实际订货通知为准,接收买方《订货通知单》后(不得超过5个日历日)天内送到买方现场指定位置。
交货地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
最高限价:132.24万元,超出最高限价否决投标。
付款结算方式:按标的物单价和买方实际收货数量进行结算。具体约定如下:电汇,买方收到货且验收合格,卖方开具结算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三个月内全额付款。价款构成: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及增值税费(13%)等相关费用。
商务计价方式:执行固定总价。
质量保证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避光保存20个月。
签订合同方式: 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买卖合同。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2.3 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一《石油树脂包装袋技术要求》。
2.4其他需说明事项
2.4.1本项目中标单位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以万元向下进行收取,不足万元部分不计),汇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凭成交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4.2编织袋试用与检测
编织袋检测:成交单位送货后,买方有权在卖方所送货的同种牌号的编织袋内随机抽取10条进行检测,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附件一《石油树脂包装袋技术要求》及订货通知单中的要求,使得买方无法达到订购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并要求卖方对买方拒收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这种更换应被视为延迟交货,买方有权按照买卖合同约定要求赔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须制造商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须提供下列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即可且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
需提供石油树脂包装袋总包装袋数30万条以上的应用业绩(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用户清单、联系方式及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所处时间应相对应。
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产品名称、应用装置情况、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加盖使用单位印章,“单位印章”的范围包括单位公章、单位内部主管同类装置或产品的处室印章、单位内部使用产品的车间印章均可)。国外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等相应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02月 06日 16:00:00 时至 2024 年 02 月19日 23:59:59 时,(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2月 26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树脂包装袋采购,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是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树脂包装袋公开招标,根据目前碳五石油树脂装置产量及编织袋库存情况,拟采购石油树脂包装袋预估5个月用量,涉及3个品种。
供货需求说明:合同生效后卖方按买方需求分批次按月供货,数量、编织袋版面及交货时间以实际订货通知为准,接收买方《订货通知单》后(不得超过5个日历日)天内送到买方现场指定位置。
交货地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
最高限价:132.24万元,超出最高限价否决投标。
付款结算方式:按标的物单价和买方实际收货数量进行结算。具体约定如下:电汇,买方收到货且验收合格,卖方开具结算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三个月内全额付款。价款构成: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及增值税费(13%)等相关费用。
商务计价方式:执行固定总价。
质量保证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避光保存20个月。
签订合同方式: 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买卖合同。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牌号 |
数量/条 |
备注 |
1 |
石油树脂编织袋 |
满足技术要求HK92 |
308040 |
|
2 |
石油树脂编织袋 |
满足技术要求HK52 |
513400 |
|
3 |
石油树脂编织袋 |
空白袋子 |
5000 |
|
合计 |
|
|
826440 |
|
2.3 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一《石油树脂包装袋技术要求》。
2.4其他需说明事项
2.4.1本项目中标单位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以万元向下进行收取,不足万元部分不计),汇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凭成交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4.2编织袋试用与检测
编织袋检测:成交单位送货后,买方有权在卖方所送货的同种牌号的编织袋内随机抽取10条进行检测,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附件一《石油树脂包装袋技术要求》及订货通知单中的要求,使得买方无法达到订购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并要求卖方对买方拒收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这种更换应被视为延迟交货,买方有权按照买卖合同约定要求赔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须制造商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须提供下列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即可且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
需提供石油树脂包装袋总包装袋数30万条以上的应用业绩(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用户清单、联系方式及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所处时间应相对应。
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产品名称、应用装置情况、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加盖使用单位印章,“单位印章”的范围包括单位公章、单位内部主管同类装置或产品的处室印章、单位内部使用产品的车间印章均可)。国外产品应用业绩证明材料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等相应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02月 06日 16:00:00 时至 2024 年 02 月19日 23:59:59 时,(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2月 26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