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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烟用香精香料(含通用配料)集中招标项目-01包通用配料(二次)。
2.2项目编号:HC
2.3招标范围:
①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烟用香精香料(含通用配料)集中招标项目-01包通用配料(二次);
②建立、补充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供应商库(烟用香精香料类)。
2.4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交货,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卷烟厂、楚雄卷烟厂、大理卷烟厂、昭通卷烟厂、昆明卷烟厂、红河卷烟厂、曲靖卷烟厂、会泽卷烟厂等,每批货物的具体交货地点以订单约定为准。
2.5交货期:按照约定或采购订单确定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2.7标段划分:
2.7.1本项目划分为5 个标段,各标段的划分情况具体如下:
2.7.2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外,投标人可就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2.7.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标段分别进行评审。
2.7.4允许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中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4)投标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生效的与投标人有关的法律判决书、裁定书,如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员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行贿行为记录,不予通过评审)。
3.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该产品使用期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提供承诺函(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和投标样品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2月20日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09时30分。
2.1项目名称: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烟用香精香料(含通用配料)集中招标项目-01包通用配料(二次)。
2.2项目编号:HC
2.3招标范围:
①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烟用香精香料(含通用配料)集中招标项目-01包通用配料(二次);
②建立、补充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供应商库(烟用香精香料类)。
2.4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交货,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卷烟厂、楚雄卷烟厂、大理卷烟厂、昭通卷烟厂、昆明卷烟厂、红河卷烟厂、曲靖卷烟厂、会泽卷烟厂等,每批货物的具体交货地点以订单约定为准。
2.5交货期:按照约定或采购订单确定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2.7标段划分:
2.7.1本项目划分为5 个标段,各标段的划分情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1 | 蜂蜜(Y) |
2 | 75%乙醇 |
3 | 高粱酒(高粱酒添加剂) |
4 | 蜂蜜 |
5 | 多元醇 |
2.7.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标段分别进行评审。
2.7.4允许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中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4)投标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生效的与投标人有关的法律判决书、裁定书,如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员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行贿行为记录,不予通过评审)。
3.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该产品使用期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提供承诺函(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和投标样品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2月20日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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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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