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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D-ZB-2023-049-3
项目名称:汉阴县果蔬加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弱电系统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471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果蔬加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弱电系统项目(三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35471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4715.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果蔬加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弱电系统项目(三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0日至2024年01月26日,每天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SXJD-ZB-2023-049-3
项目名称:汉阴县果蔬加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弱电系统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471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果蔬加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弱电系统项目(三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35471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471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汉阴县果蔬加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弱电系统项目(三次) |
弱电系统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4715.00 |
354715.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果蔬加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弱电系统项目(三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0日至2024年01月26日,每天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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