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黑龙江/大庆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
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等6家单位2024年无价值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区塑龙石化有限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2024年产生的无价值危险废物,共计约14000吨(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量以实际过磅发生量为准),需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厂家进行合规处置,总投资预计2464.25万元(含税)。主要包括丙酮硫铵装置区产生的废硫铵聚合物,废活性炭等吸附介质、废瓷球、废白土、含氰污泥、硅藻土、废硫氰酸钠、废滤布、废分子筛、废ABS废渣、废丁二烯聚合物、废化学分析废液、废实验室废物、灰渣、酸渣、碱渣、废有机溶剂、三乙基铝废液、废包装袋、废脱硫剂等废催化剂、废钣金清洗液等非08类无价值危险废物(具体以甲方实际提供的种类为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最高限价及预计投资具体见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止。
服务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区塑龙石化有限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计价方式: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过磅产生量为准。
最高限价:标段一固定单价2200元/吨、标段二固定单价1804.25元/吨(含税6%,人工、运输等所有费用。税率发生变化时,按照原税率不含税价格调整新税率的含税价格)。
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处置费用,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并根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50%,限期不超过6个月。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区塑龙石化有限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区塑龙石化有限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2024年产生的无价值危险废物,共计约13000吨(危险废物种类以甲方实际提供的种类为准,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量以实际过磅发生量为准),全部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危险废物的装车、运输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标段(标包)划分:2个标段。
注:中标执行单价,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评审数量为预估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所在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按需备查)、原件影印件。许可证有效期限在2024年年内或2024年之后,如果许可证有效期限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投标人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在许可证到期前可以顺利延续换证,并且新延续的许可证资质范围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否则许可证到期之日合同自动解除,大庆石化公司停止支付所产生的处置费用,并有权主张处置单位承担违反承诺约定内容对大庆石化公司造成的损失。
3.3、投标人应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标段投标人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应包含261-067-38类,核准经营规模不小于3000吨;二标段投标人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应包含HW06、HW11、HW12、HW13、HW17、HW18、HW34、HW35、HW38、HW49、HW50类,核准经营规模不小于10000吨。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具有处置或利用资质。许可证中如果对经营规模或者经营类别有明确限定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发证机构出具的佐证材料,证明投标人可接收本项目的危险废物。
3.4、投标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条件;投标人应提供在“全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黑龙江省外的企业应承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所有条件,并承诺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接收本项目危险废物。
3.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上提供开标前5日内截屏。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01-16 10:20:00至2024-1-21 23:59:59,(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01-26 10:2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等6家单位2024年无价值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区塑龙石化有限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2024年产生的无价值危险废物,共计约14000吨(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量以实际过磅发生量为准),需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厂家进行合规处置,总投资预计2464.25万元(含税)。主要包括丙酮硫铵装置区产生的废硫铵聚合物,废活性炭等吸附介质、废瓷球、废白土、含氰污泥、硅藻土、废硫氰酸钠、废滤布、废分子筛、废ABS废渣、废丁二烯聚合物、废化学分析废液、废实验室废物、灰渣、酸渣、碱渣、废有机溶剂、三乙基铝废液、废包装袋、废脱硫剂等废催化剂、废钣金清洗液等非08类无价值危险废物(具体以甲方实际提供的种类为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最高限价及预计投资具体见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止。
服务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区塑龙石化有限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计价方式: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过磅产生量为准。
最高限价:标段一固定单价2200元/吨、标段二固定单价1804.25元/吨(含税6%,人工、运输等所有费用。税率发生变化时,按照原税率不含税价格调整新税率的含税价格)。
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处置费用,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并根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50%,限期不超过6个月。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区塑龙石化有限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石油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大庆五龙实业有限公司、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市龙凤区塑龙石化有限公司、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2024年产生的无价值危险废物,共计约13000吨(危险废物种类以甲方实际提供的种类为准,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量以实际过磅发生量为准),全部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危险废物的装车、运输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标段(标包)划分:2个标段。
标段划分 |
招标内容 |
最高限价(单价) |
评审数量/吨 |
一标段 |
大庆石化公司丙酮硫铵装置区产生的废硫铵聚合物261-067-38类无价值危险废物外委处置,预计产生量约3000吨(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
2200元/吨 |
3000 |
二标段 |
大庆石化公司等6家单位2024年产生的无价值危险废物外委处置(不包括HW08类),预计产生量约10000吨(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
1804.25元/吨 |
10000 |
注:中标执行单价,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评审数量为预估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所在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按需备查)、原件影印件。许可证有效期限在2024年年内或2024年之后,如果许可证有效期限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投标人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在许可证到期前可以顺利延续换证,并且新延续的许可证资质范围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否则许可证到期之日合同自动解除,大庆石化公司停止支付所产生的处置费用,并有权主张处置单位承担违反承诺约定内容对大庆石化公司造成的损失。
3.3、投标人应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标段投标人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应包含261-067-38类,核准经营规模不小于3000吨;二标段投标人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应包含HW06、HW11、HW12、HW13、HW17、HW18、HW34、HW35、HW38、HW49、HW50类,核准经营规模不小于10000吨。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具有处置或利用资质。许可证中如果对经营规模或者经营类别有明确限定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发证机构出具的佐证材料,证明投标人可接收本项目的危险废物。
3.4、投标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条件;投标人应提供在“全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黑龙江省外的企业应承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所有条件,并承诺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接收本项目危险废物。
3.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上提供开标前5日内截屏。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01-16 10:20:00至2024-1-21 23:59:59,(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01-26 10:2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