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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海况地质调查服务。对冀东油田油区海况地质条件进行勘察,为平台就位提供可靠的海况地质资料。查明影响地基稳定性的灾害地质条件,进行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等。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的委托内容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在预定位置实施井位作业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①收集已有海况历史资料相关材料,进行海况地质调查工作,主要包括GPS导航定位、潮汐测量、海底地形测量、海底地貌测量、海底地质测量、海上工程钻孔(钻孔取样、标贯试验等)、海流流向测定等;
②进行室内土工分析、钻井平台承载力分析、桩基分析等相关实验,并编制海况地质调查报告。
③同时包括海况地质调查期间的作业准备,人员、船舶和设备动复员,作业期间的工农关系协调处理等,最终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海况地质调查报告。
2.2实施地点:冀东油田油区。
2.3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估算金额:本项目估算金额30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含安全健康环保费(工程直接费的2%);
2.6主要质量、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各项要求。
2.7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海洋工程勘察(至少包含海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并完成过海况地质调查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结算发票的复印件);
(4)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勘察或测绘相关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证明材料(合同主要页或相关验收文件等);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勘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附承诺书);
②其他人员要求:出海人员应持有专业培训机构颁发的“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四小证,包含海上求生、急救、消防、艇筏操纵);
以上人员应为本企业在岗职工,均需提供能够明确体现其个人信息的劳动合同和个人的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不属于中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取消准入资格承包商名单中的企业;⑥不属于冀东油田公司近两年《年度市场承包商综合考评结果通报》中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7)安全生产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8)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其他要求: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6日12:00:00至2023年12月21日12:59:5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2月27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海况地质调查服务。对冀东油田油区海况地质条件进行勘察,为平台就位提供可靠的海况地质资料。查明影响地基稳定性的灾害地质条件,进行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等。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的委托内容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在预定位置实施井位作业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①收集已有海况历史资料相关材料,进行海况地质调查工作,主要包括GPS导航定位、潮汐测量、海底地形测量、海底地貌测量、海底地质测量、海上工程钻孔(钻孔取样、标贯试验等)、海流流向测定等;
②进行室内土工分析、钻井平台承载力分析、桩基分析等相关实验,并编制海况地质调查报告。
③同时包括海况地质调查期间的作业准备,人员、船舶和设备动复员,作业期间的工农关系协调处理等,最终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海况地质调查报告。
2.2实施地点:冀东油田油区。
2.3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估算金额:本项目估算金额30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含安全健康环保费(工程直接费的2%);
2.6主要质量、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各项要求。
2.7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海洋工程勘察(至少包含海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并完成过海况地质调查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结算发票的复印件);
(4)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勘察或测绘相关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证明材料(合同主要页或相关验收文件等);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勘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附承诺书);
②其他人员要求:出海人员应持有专业培训机构颁发的“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四小证,包含海上求生、急救、消防、艇筏操纵);
以上人员应为本企业在岗职工,均需提供能够明确体现其个人信息的劳动合同和个人的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不属于中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取消准入资格承包商名单中的企业;⑥不属于冀东油田公司近两年《年度市场承包商综合考评结果通报》中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7)安全生产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8)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其他要求: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6日12:00:00至2023年12月21日12:59:5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2月27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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