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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通信杆线迁改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注:(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用X%表示,0≤X%≤100%,折扣率为100%表示不优惠,折扣率为0表示免费;
(2)本项目的最终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改扩建附加调整系数(1.0)×(1-0%)×成交折扣率(X%),最终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以财政审核或第三方审核后的建安预算审核价-暂列金-暂估价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和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信用记录:(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谈判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谈判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随身携带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随身携带谈判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有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供应商为省外入闽工程设计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系统截图。(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允许 进口 |
采购包 最高折扣率 |
谈判 保证金 |
1 |
1-1 |
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通信杆线迁改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
1(项) |
否 |
100% |
10000元 |
1-2 |
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通信杆线迁改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
1(项) |
注:(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用X%表示,0≤X%≤100%,折扣率为100%表示不优惠,折扣率为0表示免费;
(2)本项目的最终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改扩建附加调整系数(1.0)×(1-0%)×成交折扣率(X%),最终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以财政审核或第三方审核后的建安预算审核价-暂列金-暂估价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和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信用记录:(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谈判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谈判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随身携带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随身携带谈判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有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供应商为省外入闽工程设计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系统截图。(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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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972
邮箱:zhangheng@dlzb.com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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