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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792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8)其他:/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1下午17:00至2023年9月28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792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应答人专用资质要求 |
服务期/交货期/工期 |
交付地点 |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
1 |
792304-9010002-9999 |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信息系统开发 |
包1 |
国网综能服务集团-综合能源项目辅助决策系统-设计开发实施服务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 |
2020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类似服务业绩,并附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
北京 |
2 |
792304-9012008-9999 |
科技项目 |
包2 |
国网综能服务集团面向广域多元交易场景的虚拟电厂聚合调控与交易运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 |
2020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类似服务业绩,并附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团队中应至少有5名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应提供至少2名人员(总数不少于5名)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人员社保证明(以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为准并提供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
北京 |
3 |
792304-9012001-9999 |
安全管理服务,安全评估 |
包3 |
国泰绿能-国泰接缘坝风光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技术咨询项目 |
为国泰接缘坝风光电站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 |
/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及以上安全评估项目同类型业绩,并附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团队中应至少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估师,并提供劳动合同、人员社保等相关证明(以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为准并提供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甲方指定地 |
4 |
792304-9013006-9999 |
委托运行维护服务,电网设备检修 |
包4 |
国泰绿能-张北国容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024-2025年委托运维服务 |
张北国容绿色能源有限公司100MW光伏项目2024-2025年度委托运维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
具有电力监管部门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00MW及以上光伏运行维护类似业绩3项及以上,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投标人的运维团队中至少3人同时具有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下发的张家口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直调厂站运行人员调度业务联系资格证书及冀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下发的冀北电力调控中心直调厂站运行人员调度业务联系资格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以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为准并提供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甲方指定地 |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8)其他:/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1下午17:00至2023年9月28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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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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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34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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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