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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天津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集疏运通道基础设施(海滨大道开放段)项目(第2标段),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养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集疏运通道基础设施(海滨大道开放段)项目(第2标段)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水泥稳定碎石、碎石、沥青、沥青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天津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集疏运通道基础设施(海滨大道开放段)项目(第2标段)包含路面路基、桥梁等维修工程。
主要工程内容:第二标段由K27+800至 K37+500,长约9.7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80km/h,沥青玛蹄脂混合料(SMA-13 SBS ) 路面,有临港跨铁路桥、临港 A30互通立交与津晋互通立交3处;特大桥1座;大中桥 1座,计长 46.24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最新纳税信用级别均达到B级及以上,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4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4日。
本项目为天津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集疏运通道基础设施(海滨大道开放段)项目(第2标段),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养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集疏运通道基础设施(海滨大道开放段)项目(第2标段)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水泥稳定碎石、碎石、沥青、沥青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天津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集疏运通道基础设施(海滨大道开放段)项目(第2标段)包含路面路基、桥梁等维修工程。
主要工程内容:第二标段由K27+800至 K37+500,长约9.7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80km/h,沥青玛蹄脂混合料(SMA-13 SBS ) 路面,有临港跨铁路桥、临港 A30互通立交与津晋互通立交3处;特大桥1座;大中桥 1座,计长 46.24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最新纳税信用级别均达到B级及以上,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4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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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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